| 设备监理常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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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9-3 点击数: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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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构件报验及复验制度
设备制造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厂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进行现场取样见证,检查试验报告,对于有疑问的材料要求制造单位进行复验。
2、变更设计确认制度
如发现设计图纸错漏或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制造、设计、买方、监理方协商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备监理工程师发放变更通知单或设计图纸,及时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3、特殊过程检查制度
对于特殊过程,制造单位应根据《设备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应将需检查的特殊过程,提前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制造单位进行特殊过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制造、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字认可。
4、设备质量缺陷跟踪复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制造单位的制造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设备项目通知”,并通知制造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制造单位在收到该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修正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应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
(1)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继续下道工序制造。
(2)特殊设计的或与原设计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制造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的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
(3)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设备质量报验制度
部装、单机、成套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设备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部装、单机、成套设备检验认可书”,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度
凡在制造过程中,由于设计或制造的原因导致设备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须返工处理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统称为设备质量事故。
设备质量事故发生后,制造单位应及时填报“质量问题报告单”,抄报买方和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对一般质量事故应由制造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一份事故报告报监理机构;对较大的质量事故,由制造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由监理机构与买方沟通后,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由制造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监理机构与买方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制造单位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机构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制造。
7、设备验收制度
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设计、制造的有关规范,设备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
制造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交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验收的必要条件。如果验收文件不齐全、不正确、不清晰,就不能验收交接。
制造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验收文件及绘制的图纸提供给监理机构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雇主,其余分发给使用单位保管。交接验收文件内容如下;
(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
(2)关键工序或部件制造记录一份;
(3)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
监理单位组织过程验收,最终验收由雇主组织,监理单位参加。
8、停工和复工指令
为了保证设备质量,制造商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及检验标准组织制造,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总监理工程师有权在征得业主同意并报监理单位后,发出停工令,停工损失由制造商承担。
(1)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即自行封闭、掩盖。
(2)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进行工艺文件变更或图纸修改。
(3)材料、构件质量不合格,擅自使用或无质量证明。
(4)制造操作严重违反规定,经监理工程师指出无明显改进。
(5)已发生质量事故,未经分析处理,继续制造。
(6)分包单位资质不明,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7)工程质量出现明显异常,原因不清,又无可改进措施,质量无法保证。
制造商接到工程停工令后,应按质量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整改,然后提出复工申请,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由总监将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
9、监理日志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制造单位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10、监理例会
为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协调工作的作用,做到质量目标动态跟踪管理,应组织召开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和分析会议。
(1)监理例会:定期召开由制造商、监理单位、买方三方参加的例会。每次例会将针对近期出现的质量问题重点协调解决,将 会议内容写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
(2)专业性监理会议:根据工程需要,组织召开一些专业性的监理会议,会议纪要经各方签认后成为正式文件。
(3)分析会议:监理单位内部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各专业监理工作中的问题,贯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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